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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拟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买首套房可“一人购房全家帮”

2022-10-16 13:44:37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5014   

《征求意见稿》提到,落实一人购房全家相关的住房公积金互助使用政策,保障缴存人刚性住房需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一人购房家庭帮是指在海南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购房家庭购买省内首套自住住房时,可使用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征求意见稿》明确,直系亲属是指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或子女购房人直系亲属在海南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住房不超过1套的,方可申请直系亲属购房提取及对冲还贷业务

提取首付款业务,购房人应在购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共同的住房公积金,且只能提取一次商品房未足额支付首付款且购房合同备案的,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转入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支付差额首付款,在商品房首付款已支付且购房合同备案后提出申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并转入购房人账户

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

对冲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购房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及其配偶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之和不足以对冲还贷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对冲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表示,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取消购房交易的,提取的资金应当返还,对于已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我局将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成开发商按原渠道返还至我局银行账户,返还资金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办理全家一人购房业务的职工,必须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如隐瞒或谎报婚姻关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权追回被冒领的资金,或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并视情节将申请人及其亲属列入失信名单构成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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